✅ 退稅資格確認(4 項需全符合)
💡 以下 4 項需全部符合才能申請。逐一勾選確認後,系統才開放試算。
房屋登記在本人或配偶名下
出售及重購的房屋,均須以「納稅義務人本人」或「配偶」名義登記,不可為子女或其他親屬名義
出售的是自用住宅(舊制,104/12/31 以前取得)
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(108年11月後不限受扶養)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,且出售前 1 年無出租或供營業用
新屋「房屋價額」≥ 舊屋「房屋價額」
⚠ 比較基準是「房屋價額」,不含土地!契約若只有總價,需依房屋評定現值占(房屋評定現值+土地公告現值)的比例拆算
2 年內完成重購(先賣後買 或 先買後賣均可)
以兩次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」計算,相距不超過 2 年。先買後賣亦適用。
已申報並繳納財產交易所得稅(舊制)
104/12/31 以前取得之房地適用舊制,且出售年度已於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並繳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