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P 01
你的房子是怎麼取得的?
選一個最符合你狀況的情境
💰 一般買賣
你用錢買進這間房,現在要賣掉。沒有自住滿 6 年的條件、不是繼承來的、不是配偶贈與來的。
🏡 自住房地(優惠稅率)
你(或配偶/未成年子女)連續設籍並實際居住滿 6 年以上。課稅所得 400 萬以下免稅,超過部分稅率 10%。
📋 繼承取得
這間房是你從家人繼承來的。持有期間自動合併「被繼承人 + 你」。取得成本為繼承時評定現值,系統自動套 CPI 調整。
💑 配偶贈與取得
這間房是配偶贈與給你的。持有期間追溯到配偶當初買房的日期,取得成本沿用配偶當初買房成本。
STEP 02 · 自住確認
確認自住 4 要件
4 項要件必須全部成立,缺一項就不能用優惠稅率
⚠ 所得稅法 §4-5 + §14-4。4 個條件必須同時成立。亂勾的話國稅局會核退並補稅 + 罰鍰。
自住優惠須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(所得稅法第14條之4)。有填起算日者,以曆年判斷是否已滿 6 年;未填則依下方勾選認定,不另外擋下試算。
本人/配偶/未成年子女連續設籍此屋並實際居住 ≥ 6 年
期間內沒出租、沒做生意、沒用來營業
本人與配偶、未成年子女,在交易前 6 年內未曾適用過自住優惠
STEP 02 · 繼承資料
繼承相關日期與成本
系統自動合計被繼承人持有時間,並套 CPI 調整
合計被繼承人持有期間(所得稅法 §4-5 第一項第四款)
通常勾選比較有利。若被繼承人持有 < 2 年,合計反而吃 45% 高稅率,這時取消勾選。
房地合一稅新制適用 2016/1/1 起取得的房地
萬
萬
元
取得成本合計(CPI 調整前)
0 萬
STEP 02 · 配偶贈與
配偶贈與相關資料
持有時間追溯到配偶當初買房的日期
萬
配偶買房時的費用(可選填)
元
元
元
元
元
元
配偶買房費用合計
0 元
STEP 03
這間房的重要日期
你持有多久會決定稅率是多少
不是簽約日,是地政事務所登記到你名下的那一天
STEP 04
這間房你要賣多少?
買方答應給你的成交總價(含車位)
萬
請輸入成交價
STEP 05
你當初買這間房花了多少?
當初付給賣方的總價
萬
請輸入購入價金
STEP 06
買房時付了哪些費用?
這些費用都能從稅裡扣掉。不確定的就留空
元
買進時繳給政府的稅,通常是房屋現值 × 6%
元
元
委託地政士辦理過戶,通常 1–2 萬
元
元
我確認此裝修為增置/改良(有單據,非一般修繕)
元
元
取得時費用合計
0 元
STEP 07
賣房時付了哪些費用?
這些費用也能扣稅。不確定就留空,系統可自動推計
✅ 已改用 3% 推計。系統以成交價 × 3%(上限 30 萬)計算,通常比實報有利。
元
元
元
元
元
元
元
移轉費用合計
0 元
STEP 08
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
從土地增值稅試算或繳款書抄,別跟房地合一稅重複算了
萬
千萬別在移轉費用再填土增稅,會重複扣。
萬
萬
STEP 09
確認資料,開始計算
確認一下填寫的資料,沒問題就按計算